(2017)粤0103刑初1113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张子鱼、伍石头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子鱼,伍石头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全文
终稿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粤0103刑初1113号公诉机关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子鱼,男,1971年5月16日出生,汉族,文盲,住山东省滕州市(以上信息均为被告人自报)。因犯抢劫罪于2017年7月14日被羁押,次日被拘留,同年8月11日被逮捕。现押于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被告人伍石头,男,1978年9月8日出生,汉族,文盲,住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因犯抢劫罪于2017年7月14日被羁押,次日被拘留,同年8月11日被逮捕。现押于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公诉机关以穗荔检诉刑诉[2017]119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子鱼、伍石头犯抢劫罪,于2017年10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公诉机关指派检察员张惠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子鱼、伍石头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7月11日5时许,被告人张子鱼、伍石头在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农业银行门口,对被害人马某1进行殴打并当场抢走其身上的现金人民币100元。后被告人张子鱼、伍石头携赃逃离现场。2017年7月14日,被告人张子鱼、伍石头在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关证据证实指控的事实,认为被告人张子鱼、伍石头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方法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伍石头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建议对两被告人在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的幅度内确定宣告刑。请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子鱼对公诉机关指控其抢劫的事实有异议,其承认自己对被害人有实施殴打,但没有抢被害人的财物。被告人伍石头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定性均无异议,请求法院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经法庭质证、认证的证据予以证实:1、受案登记表、抓获经过及破案经过,证实本案受案立案及抓获两被告人的情况。2、现场监控视频及视频截图,证实当时被害人马某2被两被告人殴打后抢走其身上现金的过程。3、搜查笔录、扣押清单、涉案衣物照片,证实从被告人张子鱼住处查获其作案时穿着物品的情况。4、现场检测报告书,证实两被告人现场尿液检测情况。5、两被告人的前科材料及身份材料,证实两被告人的前科情况及身份情况。6、被害人马某2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实2017年7月11日上午6时许,其自己在荔湾区环市西路农业银行门口的过道上睡觉。突然有两名男青年来到其身边,其中一名年纪小点的男青年走上其身前用手摸其的右裤袋要钱,其当时与他反抗不给拿。于是另外一名男青年用拳头打其,当时其的右眼出了血,并抢走了放在右裤袋的100多元。经辨认,被告人张子鱼、伍石头就是抢劫的人。7、鉴定书,证实被害人马某2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8、现场勘验检测工作记录及现场照片,证实案发现场的情况。9、被告人张子鱼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抢劫事实拒不供认。10、被告人伍石头对其伙同张子鱼抢劫被害人的事实供认不讳。本院认为,被告人张子鱼、伍石头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方法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子鱼、伍石头犯抢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伍石头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关于被告人张子鱼的辩解,经查实,有同案人的供述、被害人的指认及案发现场监控视频等证据足以证实其伙同被告人伍石头对被害人实施殴打并抢走被害人财物的事实,故被告人张子鱼的辩解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张子鱼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日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7月14日起至2021年1月13日止。)二、被告人伍石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日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7月14日起至2020年7月13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蔡正尧人民陪审员 马秋娟人民陪审员 邓 偲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钟健涛梁绮莉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