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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602执恢98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0-26

案件名称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与孙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纠纷一案结案裁定书

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孙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602执恢98号申请执行人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孙某某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6)黑0602刑初306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2017年2月2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罚金100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四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6)黑0602刑初306号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苏同岩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李化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