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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605执623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安晶与侯广州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安晶,侯广州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吉0605执623号申请执行人安晶,住址白山市。被执行人侯广州,住址白山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晶与被执行人侯广州追偿权纠纷一案。2017年10月26日申请执行人安晶向本院申请撤回(2017)吉0605执623号执行一案的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2017)0606执1051号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李晓雷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刘玉山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