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381执恢3131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8-06-11
案件名称
郭贤通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瑞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381执恢3131号申请执行人郭贤通:被执行人陈千访等:申请执行人郭贤通与被执行人陈千访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3)温瑞商初字第03204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郭贤通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10月24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千访等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0381执恢3131号案件执行完毕。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