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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581执760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2-06

案件名称

安兰香与崔见德、祝锡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祁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高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高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581执760号申请执行人安兰香,女,1976年2月21日生,汉族,河南省获嘉县,农民。被执行人崔见德,男,1974年12月2日生,汉族,住河南省鹿邑县,农民。被执行人祝锡强,男,1974年12月2日生,汉族,山西省祁县。被执行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祁县支公司。负责人胡泉,任经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高平市人民法院(2017)晋0581民初268号民事判决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17年8月2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给付判决款。本院于同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强制执行申请。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