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7执221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8-06-13
案件名称
徐文伟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浙江省金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7执221号申请执行人徐文伟被执行人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文伟与被执行人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案由商事仲裁一案中,15.2强制执行完毕,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