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202执111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1-03
案件名称
怀化市金雄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湖南省宏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202执1115号怀化市金雄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南省宏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2016)湘1202民初1699号民事调解,在执行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怀化市金雄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省宏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将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