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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民再403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2-05

案件名称

唐磊、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再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唐磊,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仕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案由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民再403号申请人(仲裁被申请人):唐磊,男,1992年6月16日出生,苗族,住北京市海淀区。被申请人(仲裁申请人):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二路79号万博商务万达商业广场北区***栋**层。法定代表人:李学凌,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卢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广州仕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号大都会广场**层**号房。法定代表人:彭伟。申请人唐磊与被申请人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多公司)、广州仕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丰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3日作出(2015)穗中法仲异字第245号民事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经审查于2017年6月30日作出(2017)粤民监5号民事裁定,再审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唐磊请求确认其与被申请人华多公司、仕丰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签订的《虎牙直播独家合作协议》第十条第2项约定的仲裁条款为无效条款。理由如下:一、唐磊同华多公司实际上建立了劳动关系。上述协议签订后,唐磊作为华多公司的游戏主播在华多公司的网站上进行游戏视频直播。协议第三条约定劳动者的固定工资和以小时计算酬劳,体现劳动关系中的报酬规定。唐磊与华多公司实际上形成了被管理和管理的关系。协议第四条约定,唐磊进行游戏直播需遵守华多公司平台的规则,且不得在其他网站上进行游戏直播。唐磊以华多公司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唐磊与华多公司具有人身隶属关系。唐磊从2014年12月起至2015年9月均在华多公司处工作,华多公司为申请人提供从事游戏主播的网络设备及道具。唐磊的游戏直播业务是华多公司的核心业务,但华多公司未为其购买社保,而是由仕丰公司发放工资,意图逃避劳动法中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及相关规定,请求确认《虎牙直播独家合作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无效。被申请人华多公司答辩认为,一、唐磊与其之间存在平等的商事合作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唐磊自备电脑,利用网络自由安排,与华多公司合作,在华多公司游戏平台提供游戏解说业务,无需到华多公司工作,不接受华多公司的考勤,不需要接受华多公司的人事管理和劳动纪律约束,与华多公司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二、《虎牙直播独家合作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无效情形。双方之间因履行该协议产生的争议,依法应当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综上,请求依法驳回唐磊的申请。被申请人仕丰公司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称:本案《虎牙直播独家合作协议》是商业合作合同,其受华多公司委托,代华多公司向唐磊支付合同款项,其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所有纠纷与其无关。原审法院认定事实:2014年12月3日,唐磊作为甲方,华多公司作为乙方,仕丰公司作为丙方,三方签订《虎牙直播独家合作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唐磊同意与华多公司虎牙直播平台合作,保证将虎牙直播平台作为互联网游戏直播分享的独家平台,华多公司同意将虎牙直播平台的相关资源优先提供给唐磊,仕丰公司同意代华多公司向唐磊发放劳务报酬;唐磊作为主播,合作期前12个月每月开播达20次,则华多公司在合作期的前12个月每月将给予唐磊4.17万元(税前)劳务费用。唐磊进行游戏直播,时长总计不少于90小时/月,华多公司每月给予唐磊价值4.17万元的金元宝作为额外劳务费用。华多公司将于2014年12月20日向唐磊一次性预付46万元人民币的合作费用。唐磊同意将虎牙直播平台作为独家互联网游戏直播平台,承诺在合作期间内未经华多公司同意不在华多公司之外的互联网平台上直播。未经华多公司同意,其不开启游戏直播之外的直播模板,唐磊进行游戏直播必须遵守华多公司平台规则。华多公司拥有唐磊在虎牙直播平台上进行的游戏直播作品的所有相关权利。此外,双方还约定了保密、违约责任。该协议第十条第2项约定:“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华多公司遂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广州仲裁委员会经审查,受理了该仲裁申请,案号为(2015)穗仲案字第6254号。原审法院认为,依据上述《虎牙直播独家合作协议》的约定,唐磊为华多公司进行游戏直播活动,双方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实际工作中唐磊需要按照华多公司的要求进行游戏直播活动,最终由华多公司向唐磊支付劳动报酬,可见唐磊的工作是受华多公司管理,亦是华多公司业务组成部分,双方确立了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各方因履行《虎牙直播独家合作协议》所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并非商事仲裁的范围,各方在《虎牙直播独家合作协议》仲裁条款所约定的仲裁事项已超出法律约定的仲裁范围,应属无效。唐磊请求确认《虎牙直播独家合作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无效理据充分,依法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原审法院裁定:申请人唐磊与被申请人华多公司、仕丰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签订的《虎牙直播独家合作协议》第十条第2项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本院再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再审认为,本案为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纠纷。从华多公司提交的《虎牙直播独家合作协议》约定的内容分析,协议相对方唐磊在华多公司的直播平台上提供直播服务,华多公司向其支付劳务报酬。个人提供劳动服务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协议,具有商事交易的性质,本质上属于服务合同范畴,不同于劳动合同。华多公司与唐磊之间成立劳动服务合同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因履行《虎牙直播独家合作协议》产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虎牙直播独家合作协议》中载明了仲裁条款,该仲裁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仲裁协议生效要件,应为合法有效。原审裁定认为涉案仲裁条款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应属无效,该认定错误,本院予以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穗中法仲异字第245号民事裁定;二、驳回唐磊的申请。本案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唐磊负担。审 判 长 杜以星审 判 员 辜恩臻审 判 员 李民韬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法官助理 周 瑾书 记 员 刘碧华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