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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683执恢1214号之一

宋岳祥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8-08-03
所属地区
嵊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683执恢1214号之一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于2017年10月25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宋岳祥与被执行人嵊州市水晶芋食品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嵊州市水晶芋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全部履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