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1202执474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2-28
案件名称
谈镇坤与李强民间借贷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陇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甘1202执474号谈镇坤、李强:关于谈镇坤与李强民间借贷任纠纷一案,谈镇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甘1202民初1004号民事调解书,本院受理后,经本庭调解现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一、由被申请人李强偿还谈镇坤本金十五万,二、谈镇坤自愿放弃所以利息,申请人不再要求强制执行。现被申请人李强已将150000万元,执行费1375元履行完毕,申请人已领取,本案和解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之规定(2016)甘1202民初1004号民事调解书已和解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