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327执113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8-06-24
案件名称
张颖申请执行许红壮、许航航、谷爱芳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宜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宜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327执1135号张颖申请执行许红壮、许航航、谷爱芳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于2017年9月13日立案,现已执行完毕。执行标的15000元。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