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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327执113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8-06-24

案件名称

张颖申请执行许红壮、许航航、谷爱芳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宜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宜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327执1135号张颖申请执行许红壮、许航航、谷爱芳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于2017年9月13日立案,现已执行完毕。执行标的15000元。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