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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0112执468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8-02-09

案件名称

杨涛与刘克难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杨涛,刘克难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云0112执4682号申请执行人杨涛被执行人刘克难申请执行人杨涛与被执行人刘克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申请执行人杨涛于2017年11月2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本案执行申请。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云0112执4682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马驰原审判员  李江永审判员  陈 芸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李庄莉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