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1022执2159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8-09-18
案件名称
XXX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三门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三门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浙1022执2159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XXX与被执行人三门县广源橡胶制品厂(2017)浙1022执2159号劳动争议仲裁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三门县广源橡胶制品厂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