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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1022执2159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8-09-18

案件名称

XXX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三门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三门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浙1022执2159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XXX与被执行人三门县广源橡胶制品厂(2017)浙1022执2159号劳动争议仲裁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三门县广源橡胶制品厂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