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225执196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2-19
案件名称
196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县支行与尹国庆、李青芬、王君伟、尹国华、孔祥业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甘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甘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县支行,尹国庆,李青芬,王君伟,尹国华,孔祥业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2**执1965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县支行被执行人:尹国庆、李青芬、王君伟、尹国华、孔祥业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县支行与被执行人尹国庆、李青芬、王君伟、尹国华、孔祥业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案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甘南县人民法院(2017)黑0225民初字第53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 王 信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王熙涵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