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211执恢167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0-27
案件名称
株洲梓农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株洲芙蓉建设集团金磊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11执恢167号株洲梓农混凝土有限公司、株洲芙蓉建设集团金磊工程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株洲梓农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株洲芙蓉建设集团金磊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株洲芙蓉建设集团金磊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78662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78662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