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渝0112执2374号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住所地渝北区清枫北路12号,组织机构代码不明。
被执行人:重庆隆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巴南区西部国际汽车城新形象店6号,组织机构代码67104293-0。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经四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7)渝0112行审71号行政裁定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谢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李淳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