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浙0110执恢949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8-03-06

案件名称

陈雪华结案通知书

法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110执恢949号陈雪华:费良浩、金凤仙、唐良芳:申请执行人陈雪华与被执行人费良浩、金凤仙、唐良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强制执行完毕,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附联系方式: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人唐启祥,0571-86320391。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158号,邮编:311100。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