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591执2532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8-07-19
案件名称
2532钟习胜与王林、候美莲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钟习胜,王林,候美莲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苏0591执2532号之一申请执行人:钟习胜,男,1982年9月26日生,汉族,住苏州市虎丘区。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庆芳,江苏众勋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蔡心迪,江苏众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执行人:王林,男,1970年12月14日生,汉族,住苏州市姑苏区。被执行人:候美莲,女,1972年12月18日生,汉族,住苏州市姑苏区。申请执行人钟习胜与被执行人王林、候美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30日作出的(2016)苏0591民初212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该裁判:一、被告王林、候美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归还原告钟习胜借款165000元,并支付原告逾期利息(自2015年9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归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钟习胜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34元,保全费1428元、公告费690元,合计6052元,由被告王林、候美莲负担,该款已由原告预交本院不再退还,被告王林、候美莲于给付上述款项时将该款一并给付原告。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钟习胜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7年7月4日立案受理。案件执行过程如下:1.2017年7月5日,本院通过法院专递形式向被执行人候美莲、王林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信用惩戒风险提示、传票、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执行文书,责令其履行债务。二被执行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庭或向本院申报财产状况,上述执行文书因无人签收而退回。2.2017年7月5日,本院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候美莲、王林的银行存款、证券、车辆等财产情况。经查,被执行人候美莲在中国民生银行有存款1422.21元,本院已扣划并退至执行费账户。二被执行人其他存款金额微小,申请执行人同意暂不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候美莲名下有车牌号为苏E×××××的汽车一辆,被执行人王林名下有车牌号为苏E×××××的汽车一辆,本院于2017年9月5日均予查封,查封期间自2017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4日止,但因车辆未实际扣押到位,申请执行人亦无法提供车辆下落,暂无法处置。3.2017年7月6日,本院通过江苏省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候美莲、王林的财产状况,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4.2017年7月,本院向苏州市区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了被执行人候美莲、王林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经查,被执行人候美莲、王林名下有位于苏州市公园天下花园2幢304室不动产(面积122平方米)一处,但设定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最高额抵押权(登记的债权金额为164万元),且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在先查封,本案诉讼期间予以轮候查封(第四顺位),查封期间自2016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8日止。现该不动产拟由本院另案提起司法拍卖,本案已将申请执行人的参与分配材料转交。5.2017年7月,因被执行人候美莲、王林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本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2017年9月19日,本院至苏州市公园天下花园2幢304室现场查找被执行人并送达执行文书,房内无人应答、未发现其本人。7.2017年10月24日,本院通过法院关联案件查询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候美莲、王林目前尚有多起作为债务人的案件正在诉讼或执行中,债务数额巨大。8.2017年10月25日,本院约谈申请执行人委托代理人,告知了其本案执行情况,申请执行人对本院的执行情况和查明的事实无异议,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并表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案执行标的241582.9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未能执行到位。上述事实,有本院财产保全清单、查人找物移交表及照片、执行笔录、各协助执行单位出具的财产查询回执、邮寄单、邮寄退信凭证等证据证实。本院认为,本案申请执行人享有的债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但债权的实现取决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在本次执行程序中,本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调查,除前述财产外,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之财产线索。现本院执行措施已穷尽,仍无法顺利执结本案,故本次执行程序应予终结。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沈 如审 判 员 黄延杰代理审判员 殷 明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郭志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