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605执375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8-06-01
案件名称
佛山市百谷酿贸易有限公司与佛山市星际漫游娱乐会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佛山市百谷酿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星际漫游娱乐会所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粤0605执3756号申请执行人:佛山市百谷酿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75街区北约大楼首层102-A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05249302XE。法定代表人:钟倩。委托代理人:袁晓燕,系广东人可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林伟婷,系广东人可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被执行人:佛山市星际漫游娱乐会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75街区北约商厦二层整层201#,组合机构代码:06154308-4。法定代表人:邓成彬。关于申请执行人佛山市百谷酿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佛山市星际漫游娱乐会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粤0605民初1292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上述判决:被执行人佛山市星际漫游娱乐会所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131220元予申请执行人及该款自2016年8月8日起至付清款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予申请执行人,且被执行人应付还案件受理费2995.4元予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于2017年3月31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另案依法通过网络拍卖处理了属被执行人佛山市星际漫游娱乐会所有限公司所有的并存放在该公司经营场所内的设备一批,拍卖得款504628元。因被执行人佛山市星际漫游娱乐会所有限公司已立案的执行案较多,扣除评估费5000元,(2017)粤0605执2329号、2331号两件工人工资案款及执行费18675.54元后,余480952.46元可供分配,经召开债权人会议,本案申请执行人最终可分配得款11756.3元。除此之外,本院在辖区内国土、房产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及银行调查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亦到被执行人经营地调查,被执行人亦已经停止经营,本院将上述执行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同意对本案终结本次执行。另外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将被执行人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用以督促其履行义务。本院认为,案经执行,申请执行人得款11756.3元,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本次执行情形符合终结执行的条件,依法应予终结本次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7)粤0605执3756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长 白炳辉执行员 林伟全执行员 杨紫君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此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黄文泉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