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执3124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1-20
案件名称
XX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3124号被执行人XX:本院移送执行的被执行人XX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盗用身份证件罪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生效的(2016)苏0684刑初695号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为没收被执行人XX作案用工具三星手机、苹果6手机各一部,上缴国库,本院已立案受理。执行中,本院已将被执行人XX作案用工具三星手机、苹果6手机各一部执行到位,并移交本院财务室转海门市财政局上缴国库。至此,本院的(2016)苏0684刑初695号刑事判决书本案没收财产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