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828执保208号
裁判日期: 2017-10-26
公开日期: 2017-11-07
案件名称
寻春菊与李印祥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金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鲁0828执保208号申请���行人:寻春菊。被申请执行人:李印祥。寻春菊与李印祥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寻春菊的申请,依据金乡县人民法院(2017)鲁0828财保61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于2017年10月26日保全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周 倩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李希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