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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830执388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0-27

案件名称

谭永寿与芮城县风陵渡镇焦芦村第七村民小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审结案通知书

法院

芮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芮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830执388号谭永寿、芮城县风陵渡镇焦芦村第七村民小组:本院执行的谭永寿申请芮城县风陵渡镇焦芦村第七村民小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执行标的1475元,申请人已全部领取,此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