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11执2641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2-04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湖南至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娜、颜冠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7)湘0111执2641号湖南至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李娜、颜冠辉:申请执行人湖南至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娜、颜冠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作出的(2016)湘0111民初3425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依法执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故本案执行结束。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