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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302执保30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2-14

案件名称

申请人王浩与被申请人肖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院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自贡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7)川0302执保302号安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本院在审理申请人王浩与被申请人肖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我院作出的(2017)川0302民初264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需你单位协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请协助执行如下事项:对被申请人肖杰在资阳鑫晟燃气有限公司的股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冻结期间不得办理涉及上述股权的转让过户、抵押、质押等。附:(2017)川0302民初264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1份。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