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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川01执354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2-27

案件名称

XX、吴建军、刘斌、何世兵执行通知书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川01执354号XX、吴建军、刘斌、何世兵:本院在移送执行XX、吴建军、刘斌、何世兵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一案中,执行标的为64680.5元。在诉讼中XX缴纳20000元、吴建军缴纳40000元,张小波缴纳20000元,刘斌缴纳4680.5元,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