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川01执354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2-27
案件名称
XX、吴建军、刘斌、何世兵执行通知书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川01执354号XX、吴建军、刘斌、何世兵:本院在移送执行XX、吴建军、刘斌、何世兵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一案中,执行标的为64680.5元。在诉讼中XX缴纳20000元、吴建军缴纳40000元,张小波缴纳20000元,刘斌缴纳4680.5元,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