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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1003执恢3411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8-05-31

案件名称

朱金法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台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1003执恢3411号申请执行人黄岩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被执行人朱金法、李金琴。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岩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被执行人朱金法、李金琴为计划生育的民事一案中[原执行案号为(2008)台黄行执字第67号,恢复执行案号为(2017)浙1003执恢3411号]。经本院执行,本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均已执行完毕,本院已作履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