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202执恢201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1-16
案件名称
黄选军与李自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02执恢201号申请执行人黄选军,男,汉族,1964年1月11日出生。被执行人李自明,男,汉族,1970年4月19日出生。我院于2017年10月25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黄选军与被执行人李自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7年10月25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员 蒋 弘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尹笔珩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