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1183民初508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5086唐华亮与江苏长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句容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句容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唐华亮,江苏长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苏1183民初5086号原告:唐华亮,男,1990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住泰州市海陵区。委托诉讼代理人:秦炜,泰州市海陵区城中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江苏长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句容市华阳北路电信局北侧。法定代表人:张长才,系该公司总经理。原告唐华亮与被告江苏长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28日立案。原告于2017年10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唐华亮撤诉。审 判 员 李师柯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法官助理 张晓霞书 记 员 樊 静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