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381执保159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1-09
案件名称
冷水江市华科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陆春平、李达、阳春市三甲镇宏发不锈钢厂财产保全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冷水江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冷水江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381执保159号冷水江市华科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陆春平、李达、阳春市三甲镇宏发不锈钢厂: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冷水江市华科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陆春平、李达、阳春市三甲镇宏发不锈钢厂财产保全一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该案保全完毕。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