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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京0114民初13273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王府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北京王府花园开发公司业主共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业主共有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14民初13273号原告北京市昌平区王府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诉被告北京王府花园开发公司业主共有权纠纷一案,原告于2017年10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北京市昌平区王府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撤诉。案件受理费70元由原告北京市昌平区王府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负担,已交纳。审判员  杨帆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陈曦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