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赣0323执580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2-11

案件名称

李全芳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芦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芦溪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赣0323执580号李全芳、林广华:本院执行的李全芳申请林广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林广华自动履行8947元,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