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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326执827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8-01-03

案件名称

李妞与潘社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汝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汝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326执827号李妞;潘社会: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汝阳县人民法院(2017)豫0326民初468号民事判决书受理李妞申请执行潘社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李妞于2017年10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潘社会已履行完毕,执行标的22094元,执行费231元,现本案执行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