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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302执718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自流井区支行申请执行梅文、魏晓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自贡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川0302执718号本院在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自流井区支行与梅文、魏晓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梅文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梅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