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306执20698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8-01-24
案件名称
温海俊与文国强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粤0306执20698号申请执行人温海俊与被执行人文国强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粤0306民初912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了全部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本院认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粤0306民初912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执行费已由被执行人交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粤0306民初912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