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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481执617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8-01-02

案件名称

申请人郭某某与被执行人乔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舞钢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舞钢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郭某某,乔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0481执617号申请执行人:郭某某。被执行人:乔某某。本院在执行郭某某诉乔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自行和解,特撤回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2017)豫0481执617号案件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任书民审判员  蔡卓琳审判员  王 垒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闫新凯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