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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223执1185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1-05

案件名称

朱运先、刘理明与贺德明、贺新国等合伙协议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攸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攸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23执1185号朱运先、刘理明;贺德明、贺新国、贺爱国、刘克照:申请执行人朱运先、刘理明与被执行人贺德明、贺新国、贺爱国、刘克照合伙协议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于2017年10月25日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该案已经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