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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208执391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8-09-19

案件名称

刘登山与李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齐齐哈尔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0208执391号刘登山、李艳:刘登山与李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216.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216.00元,其中,本金4216.00元,利息0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0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刘登山(申请执行人)。至此,刘登山(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黑02**民初639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