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7103执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1-17
案件名称
苗玉江罚金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通化铁路运输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通化铁路运输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7103执2号苗玉江:本院于2017年9月18日立案执行的(2017)吉7103执1号苗玉江缴纳罚金一案,依据(2012)化铁刑初字第5号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苗玉江尚一万元罚金未缴纳。因我院于2017年10月12日划拨了被执行人苗玉江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0,000.00元,故被执行人苗玉江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