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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7103执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1-17

案件名称

苗玉江罚金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通化铁路运输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通化铁路运输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7103执2号苗玉江:本院于2017年9月18日立案执行的(2017)吉7103执1号苗玉江缴纳罚金一案,依据(2012)化铁刑初字第5号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苗玉江尚一万元罚金未缴纳。因我院于2017年10月12日划拨了被执行人苗玉江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0,000.00元,故被执行人苗玉江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