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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202执1237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本院刑庭移送陈小春罚金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02执1237号申请执行人本院刑庭移送。被执行人陈小春,男,汉族,1968年5月6日出生。我院于2017年10月17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本院刑庭移送的被执行人陈小春罚金执行一案,被执行人于2017年10月17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 判 长  文辉审 判 员  舒睿代理审判员  易阳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魏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