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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3执恢214、246号之四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8-07-17

案件名称

深圳市合泰亨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石化金鑫化工电子仪器有限公司、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深圳市合泰亨投资有限公司,深圳石化金鑫化工电子仪器有限公司,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粤03执恢214、246号之四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合泰亨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白石洲深圳湾花园盛德苑1栋202。法定代表人:林胜楠。委托诉讼代理人:毕明华,广东信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执行人:深圳石化金鑫化工电子仪器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布心路水贝工业区一号厂房一、六楼。法定代表人:付锁对。被执行人: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深圳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201号岗厦西嘉麟豪庭B座1701。法定代表人:厉怒江。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合泰亨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化金鑫化工电子仪器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两案,本院(2003)深中法民二初字第368、36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在前次执行程序中,由于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申请执行人以发现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为由,于2016年7月13日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偿付本金人民币94930000及利息等,本院依法受理。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路××(××)3栋1808房产(房产证号30××79),并摇珠选定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房产的现值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已作出深国房评字第0103025201703000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上述房产的评估现值为人民币2984390元。评估报告送达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处分上述财产以清偿债务。本院于2017年7月24日在淘宝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对上述房产进行第一次网络公开拍卖,拍卖保留价为人民币2089073元,因无人竞买未能成交。2017年8月3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将上述房产以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冲抵债务,本院以(2016)粤03执恢214、24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上述房产作价人民币2089073元抵偿给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合泰亨投资有限公司所有。另外,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华强××路下步庙××房产(房产证号30××40),并摇珠选定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房产的现值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已作出深国房评字第0103025201703000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上述房产的评估现值为人民币4767242元。评估报告送达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处分上述财产以清偿债务。本院于2017年8月29日在淘宝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对上述房产进行第一次网络公开拍卖,拍卖保留价为人民币3337070元。上述房产由买受人陈依桐(身份证号:)以人民币4527070元的价格竞得。本院在依法扣缴执行费人民币60476元并支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用人民币1000元后,将余款人民币4465594元汇付申请执行人。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深圳法院鹰眼查控网、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股票、工商股权、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支付宝账户余额等财产进行了查证,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上述财产查证情况已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亦未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因此,本院依法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本院认为,本案控制的财产已处分完毕,尚不足以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全部债权,本案被执行人目前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能提供财产可供执行,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可予以终结,需要等待继续执行的条件成就后再重新启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申请执行人享有继续要求被执行人清偿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杨守辉审 判 员  侯 旭代理审判员  黄泽辉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陈兴恺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