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0302执84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陈言桥与筠连县武德乡小寨煤矿、筠连县小寨煤业有限公司、郑巍、张让从、张让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自贡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川0302执846号本院在执行陈言桥与筠连县武德乡小寨煤矿、筠连县小寨煤业有限公司、郑巍、张让从、张让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张让广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张让广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