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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684执3950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1-21

案件名称

海门市安达机电产品有限公司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3950号申请执行人:海门市安达机电产品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申请人海门市安达机电产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要求被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支付海门市安达机电产品有限公司赔偿款、诉讼费合计625元。本案立案受理后,被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向本院提供打款记录,证实其公司已于2017年6月20日分两次将钱款合计625元汇至我院账户。至此,申请执行人海门市安达机电产品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2017)苏0684民初1382号民事判决书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赔偿款、诉讼费合计625元的请求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