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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687执980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1-02

案件名称

广州绿胜化工有限公司与海阳市圣鑫五金装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海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广州绿胜化工有限公司,海阳市圣鑫五金装饰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687执980号申请执行人广州绿胜化工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海阳市圣鑫五金装饰有限公司上述双方当事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海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海商重初字第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7年7月24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总额为20000元。执行中,已执行债权数额为0元,剩余债权数额为20000元。现被执行人暂无能力履行。本院认为,本案暂无继续执行的必要,应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7)鲁0687执980号执行案件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是对该案本次执行程序的终结,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随时向本院提出再次执行申请。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叶春蓬审判员  辛洪波审判员  包希臣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包梦醒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