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21执恢11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陈某某申请刘某某、苏某某、永州远地铁合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1执恢116号陈某某、刘某某、苏某某、永州远地铁合金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陈某某申请刘某某、苏某某、永州远地铁合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和解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