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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21执恢11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陈某某申请刘某某、苏某某、永州远地铁合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1执恢116号陈某某、刘某某、苏某某、永州远地铁合金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陈某某申请刘某某、苏某某、永州远地铁合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和解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