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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0602执2121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2-11

案件名称

冯凤莲申请执行张磊、张挨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鄂尔多斯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冯凤莲,张磊,张埃印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文书内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内0602执2121号申请执行人冯凤莲,女,汉族,现住东胜区。被执行人张磊,男,汉族,现住东胜区。被执行人张埃印,男,汉族,现住东胜区。申请执行人冯凤莲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磊、张埃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中申请人冯凤莲申请撤销本次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内0602民初1264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杜 晴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杨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