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12执3692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1-30
案件名称
葛如起;天津鑫海嘉宁电子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12执3692号申请执行人:葛如起,男,1970年7月21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津南区。被执行人:天津鑫海嘉宁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津南经济开发区(东区)聚英路1号108-38。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跟如起与被执行人天津鑫海嘉宁电子有限公司仲裁裁决纠纷一案,因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唐建华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朱永朋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