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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3刑申9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2-29

案件名称

毕德明盗窃罪一案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自贡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7)川03刑申9号毕德明:你因犯盗窃罪一案,不服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1994)荣刑初字第179号刑事判决本院(1995)自中法刑二终字第5号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对本案进行了复查,证实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正确的。本院认为,你在申诉中没有新证据证明本院(1995)自中法刑二终字第5号刑事裁定和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1994)荣刑初字第179号刑事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错误的,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本院予以驳回,请你服判息诉。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