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03刑申9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2-29
案件名称
毕德明盗窃罪一案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自贡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7)川03刑申9号毕德明:你因犯盗窃罪一案,不服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1994)荣刑初字第179号刑事判决本院(1995)自中法刑二终字第5号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对本案进行了复查,证实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正确的。本院认为,你在申诉中没有新证据证明本院(1995)自中法刑二终字第5号刑事裁定和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1994)荣刑初字第179号刑事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错误的,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本院予以驳回,请你服判息诉。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