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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103执2463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关于刘华山与郑州天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一审结案通知书

法院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103执2463号申请人刘华山,男,汉族。被执行人郑州天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广华。关于申请执行人刘华山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郑州天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2017)豫01民终660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全部义务,该案件已执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豫0103执2463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审判长 毛 建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张梦元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