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525执1486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7-12-19
案件名称
罗某某与仝某某婚约财产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奈曼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罗某某,仝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内0525执1486号申请执行人罗某某,男,1990年9月8日出生,满族,农民,现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被执行人仝某某,女,1988年10月27日出生,蒙古族,农民,现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申请执行人罗某某与被执行人仝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据以执行的奈曼旗人民法院(2017)内0525民初132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罗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并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执行奈曼旗人民法院(2017)内0525民初1321号民事判决书。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何凯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征世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