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726执3170号
裁判日期: 2017-10-25
公开日期: 2018-06-14
案件名称
王根富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浦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浦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法律文书类型 法律文书名称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执行通知书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依职权程序终结裁定书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依照申请终结执行裁定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依申请终结执行合议庭评议笔录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依职权执行程序终结合议庭笔录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银行冻结裁定书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协助执行通知书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划拨银行存款裁定书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执行担保书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不予布控审批表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不予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审批表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公职人员涉执告知书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公职人员被拘留告知书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执行回告书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终本裁定(刑事)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合议庭笔录(刑事)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财产刑执行告知书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中止供电供水协助执行通知书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恢复供电供水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律文书类型 法律文书名称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执行通知书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依职权程序终结裁定书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依照申请终结执行裁定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依申请终结执行合议庭评议笔录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依职权执行程序终结合议庭笔录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银行冻结裁定书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协助执行通知书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划拨银行存款裁定书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执行担保书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不予布控审批表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不予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审批表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公职人员涉执告知书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公职人员被拘留告知书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执行回告书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终本裁定(刑事)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合议庭笔录(刑事)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财产刑执行告知书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中止供电供水协助执行通知书 武义法院常用文书 恢复供电供水协助执行通知书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7)浙0726执317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根富与被执行人蔡鲁生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蔡鲁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条、第五条等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蔡鲁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来自: